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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9-2020年度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2021-03-06 05:11  

工会各分会:

    2019-2020年度,各分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团结动员广大教职工积极开展创先争优、建功立业活动。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促进广大教职工以主人翁精神投身于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和疫情防控工作中,充分调动全校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经研究,将评选表彰2019-2020年度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和评选范围及条件

    (一)工会工作先进集体

    1.评选范围:在各分工会评选。

    2.评选条件:

    (1)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和支持分工会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2)分工会机制健全,分工明确,年初有工作计划,措施得力,年终有工作总结,效果显著;

    (3)充分发挥二级教代会作用,加强和完善部门、院系公开工作,认真组织教职工参与学校和本单位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

    (4)积极参与校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取得较好成绩,结合本分会实际,组织开展有特色、有新意、适宜本分会教职工特点的各种文明健康的文体活动;

    (5)切实履行服务职能,关心教职工生活,帮助本分会教职工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并及时向校工会报送本分会教职工生病及生活困难信息;

    (6)积极配合党政领导开展工作,在教职工政治思想教育、师德师风建设、教学科研等工作中发挥好二级教代会、工会的职能作用。

    (二)工会工作先进个人

    1.评选范围:

    先进个人在专兼职工会干部和工会工作表现突出的工会会员中评选。

    2.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工会法》、《工会章程》和相关法规,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热爱工会工作,认真履行工会工作职责,积极参加工会各项活动,在本职工作中发挥积极和重要作用;

    (3)民主意识强,为加强本分会教代会制度建设和民主管理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4)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教职工服务,得到教职工的好评;

    (5)参加工作满一年的工会会员。

    二、评选办法

    评选表彰工作坚持民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接受学校全体教职员工监督,通过创先争优,选树先进,宣传推广先进经验,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1.表彰先进集体4个,由各分工会自荐,结合各分会工作考核得分情况,由全体分会投票选举,经校工会委员会审议批准。

    2.表彰先进个人,由个人自荐与分会推选相结合,各分工会按照分会总人数的12%推荐候选人上报校工会,经工会委员会审议批准。

    三、工作要求

    1.各奖项参评单位或个人须填写相应推荐表、考核表(见附件),推荐的先进集体需附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推荐的先进个人需附3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

    2.请各分会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好先进推荐工作,于2021年1月12日前将推荐表及事迹材料等纸质文件(须盖章)送交校工会办公室1411,电子文档发送bygh3126@163.com

    联系电话:6916316

 

    附件:1.工会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

         2.工会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3.工会分会工作考核表

 

中国教育工会滨州医学院委员会

2021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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