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8年度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者:工会(妇委会)发布时间:2019-12-05浏览次数:163

工会各分会:

    2018年,在校党委、校行政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在各分会积极配合下,在广大教职工共同努力下,紧紧围绕学校中心,服务大局,工会工作取得了新成绩。为总结表彰学校工会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进我校工会工作再上新台阶,经研究,将评选表彰2018年度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和评选范围及条件

    (一)工会工作先进集体

    1.评选范围:在各分工会评选。

    2.评选条件:

    (1)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和支持分工会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2)分工会机制健全,分工明确,年初有工作计划,措施得力,年终有工作总结,效果显著;

    (3)充分发挥二级教代会作用,加强和完善部门、院系公开工作,认真组织教职工参与学校和本单位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

    (4)积极参与校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取得较好成绩,结合本分会实际,组织开展有特色、有新意、适宜本分会教职工特点的各种文明健康的文体活动;

    (5)切实履行服务职能,关心教职工生活,帮助本分会教职工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并及时向校工会报送本分会教职工生病及生活困难信息;

    (6)积极配合党政领导开展工作,在教职工政治思想教育、师德师风建设、教学科研等工作中发挥好二级教代会、工会的职能作用。

    (二)工会工作先进个人

    1.评选范围:

    先进个人在专兼职工会干部和工会工作表现突出的工会会员中评选。

    2.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工会法》、《工会章程》和相关法规,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热爱工会工作,认真履行工会工作职责,积极参加工会各项活动,在本职工作中发挥积极和重要作用;

    (3)民主意识强,为加强本分会教代会制度建设和民主管理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4)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教职工服务,得到教职工的好评;

    (5)参加工作满一年的工会会员。

    二、评选办法

    评选表彰工作坚持民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接受学校全体教职员工监督,通过创先争优,选树先进,宣传推广先进经验,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1.表彰先进集体3个,由各分工会自荐,结合各分会工作考核得分情况,由全体分会投票选举,经校工会委员会审议批准。

    2.表彰先进个人,各分工会按照分会总人数的10%推荐候选人上报校工会,经工会委员会审议批准。

    三、工作要求

    1.各奖项参评单位或个人须填写相应推荐表、考核表(见附件),推荐的先进集体需附3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推荐的先进个人需附2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

    2.请各分会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好先进推荐工作,于2019年3月20日前将推荐表及事迹材料等纸质文件(须盖章)送交校工会办公室1407,电子文档发送bygh3126@163.com

    联系电话:6916316

    附件:1.工会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

         2.工会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3.工会分会工作考核表

 

                           中国教育工会滨州医学院委员会

                                   2019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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