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6-08浏览次数:191
教职工生活福利委员会负责教职工福利费的分配、使用、管理和监督工作。由党委院长办公室、纪委(监察室)、人事处、财务处、审计处、工会、教师代表组成,具体组成人选如下:
注:以上人员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