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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医学院教职工足球协会章程
2016-03-15 10:0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定名为滨州医学院教职工足球协会,简称滨医教职工足协(以下简称:足协)。

第二条  足协是广大滨州医学院足球爱好者自发组织成立的体育单项运动类群众团体,在学校工会的指导下,实行自我管理,是代表滨州医学院全体教职员工参加校级以上各类足球赛事的唯一合法组织。

第三条  足协以增进友谊、锻炼体魄为目的,旨在为发展我校足球事业,给广大足球爱好者提供一个学习交流、增进友谊的平台,倡导“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和团结拼搏、勇于进取、互助互爱的精神。足协的口号是:“快乐足球,精彩生活”。

第四条  足协采用会员制。旨在致力于我校足球运动的推广和发展,开展校内外足球运动的交流,为活跃会员业余文化生活、增强体质、切磋球艺、增进友谊积极创造机会和条件。足协的行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的规定,足协对其会员的非组织行为不负责任。

 

第二章       团队性质和机构

第五条  足协是群众性的业余体育活动团体,是从事专项足球运动的体育组织,属于民间自发组织的非赢利的社会团体。

第六条  足协由协会设名誉会长一名,会长一名,副会长三名,秘书长一名,理事若干名。

其主要职责是:

1、会长负责协会全面组织协调工作,定期召开年会,进行年度活动总结,制定下一年度活动计划;

2、副会长负责组织校内职工的比赛,协会内外比赛及协会对外交流和宣传及部分文件起草等工作;

3、秘书长负责协会的发展,组织开展日常训练、比赛活动及协会会员发展等工作;

4、理事具体负责协会的协调和组织工作。

第七条  会长、,副会长、秘书、理事任期均为二年,期满后由全体会员重新推选;任期内,会员可对其工作进行不信任投票,若不信任票超过全体会员半数立刻改选。

 

第三章       会  员

第八条  会员资格:本校参加工会的教职工,凡赞成本章程,身体健康的足球爱好者均可申请,经协会审核,本人交纳会费后生效。

第九条  协会会员必须承认协会章程,按期交纳会费。会费每人每年300元,一次交清;

第十条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会员的权利

1、会员有入会与退会的自由;

2、会员有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种训练、比赛以及其他活动的权利;

3、会员有权监督协会资金使用情况的权利;

4、会员有对协会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以及参与选举、被选举的权利。

(二)会员的义务

1、会员应遵守国家法律、社会公德和体育道德,遵守球队纪律,维护协会荣誉及形象,树立良好风范;

2、会员有遵守本协会章程和维护俱乐部权益的义务。

3、会员有执行协会的决议和决定的义务;

4、会员应按时参加篮球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5、会员应按时交纳会费。

第十一条  会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

1、会员应在不影响工作、家庭的前提下参加球队活动;

2、准时到比赛训练场地,不得无故缺席,有事需向秘书长请假;训练及比赛中服从秘书长安排;

3、发扬良好的赛场作风,服从裁判,尊重对手、友谊第一、比赛第二。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程序以及违反纪律的处罚:

1、因各种原因自愿退会的会员,须向协会提出申请,待审批后,可以退会。

2、违反章程或未认真履行义务者,将视其情节轻重及违规次数劝其退出协会。

3、无故不参与协会活动或经常迟到请假且不遵守章程的会员(一般不超过五次),也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直至退出协会。

 

第四章       活  动

 

第十三条  协会按照实际情况定期组织训练和比赛,每周三、周五下午组织队内训练一次,每周末组织训练或比赛一次,活动场地为校内足球场,训练服装、比赛联谊活动由足协理事会统一协调,推进足球运动在我校的广泛开展;

第十四条  按照校工会安排每年组织一次教职工足球比赛;

第十五条  不定期与其他院校足球协会间进行联系和交流;

第十六条  协会外出活动前应确定领队,领队应具有丰富的活动经验,作风民主,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领队在活动中应实行民主集中制管理。

第十七条  协会开展训练、比赛活动应聘请教练,教练应具有一定执教水平和丰富的执教经验,制订科学、合理的训练、比赛计划。必要时可设教练组,选聘教练团队。

第十八条  足球运动是一项集体运动,协会组织的活动中必须有一定的组织纪律和原则,以保证活动顺利安全进行。每位会员在参加活动时应严格遵守: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一切服从教练、领队的安排和指挥;

2、注重团结、互相帮助、爱护集体,不做任何有损于协会集体及其他人的言行;

3、正式比赛穿着统一标识服装。应全部到场,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

 

 

第五章       经  费

第十九条  协会经费来源为:学校工费拨款、会费收入、赞助商赞助、社会及个人捐赠、其他收入。

第二十条  会员交纳的会费,由协会集中管理,主要用于比赛场地租赁、训练及比赛器具、服装、饮用水、药品等与活动及会员相关的用品。会员费为每人300元/年,主要用于会员的队服制作、交通、意外伤害保险、后勤保障等费用。全部收支,必须坚持勤俭办事、经济公开、量入为出的原则。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  足球运动本身具有一定的危险性,以自愿为原则,参加者须对自己的安全负责,建议会员对自己的足球装备、护具认真选择,训练及比赛前应做好适当的安全防护措施,比赛中注意自我保护,不提倡危险技术动作,对于比赛中因个人因素和不可抗力等因素产生的事故和伤害,协会会予以道义上的关心,但不负担任何经济上、医疗上和法律上的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协会,修改权属于协会。最终解释权属于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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