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会定名为滨州医学院教职工篮球协会,简称滨医教职工篮协。
第二条 滨医教职工篮协是在校工会领导下开展活动的教职工自愿参加的群众性组织,是代表滨州医学院全体教职员工参加校级以上篮球比赛的唯一合法组织;
第三条 滨医教职工篮协的宗旨是推动和普及我校教职工篮球运动的开展,增强教职工的全民健身意识,提高教职工篮球的竞技水平;
第四条 滨医教职工篮协的目的是为了活跃教职工的文化生活,促进教职工篮球运动的广泛开展,营造健康的校园体育文化氛围,锻炼身体,愉悦身心,促进交流,增进团结。
第二章 协会会员
第五条 参加滨州医学院教职工篮球协会条件
(一)本校参加工会的教职工,具备一定的篮球基础,热爱篮球运动;
(二)承认《滨州医学院教职工篮球协会章程》,服从协会领导,积极参加协会的活动;
(三)履行篮球协会规定的各项义务;
第六条 会员权利
(一)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有权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有权监督协会资金使用情况;
(四)向协会负责人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七条 会员义务
(一)执行教职工篮球协会的决议和决定;
(二)按时参加篮球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按时交纳会费;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协会设名誉会长一名,会长一名,副会长三名,秘书长一名,理事若干名;
第九条 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由理事选举产生,理事由会员选举产生,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任期两年;
第十条 会长负责协会全面组织协调工作,定期召开年会,进行年度活动总结,制定下一年度活动计划;
第十一条 副会长负责组织校内职工的比赛,协会内外比赛及协会对外交流和宣传及部分文件起草等工作;秘书长负责协会的发展,组织开展日常训练、比赛活动及协会会员发展等工作,理事具体负责协会的协调和组织工作。
第四章 经费使用
第十二条 协会经费的主要来源由校工会、社会赞助等部分组成;
第十三条 资金用途:协会资金主要用于日常活动开支、安排活动场租费、联谊活动费用、支付竞赛时的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
第十四条 协会经费由协会参照国家财务有关管理规定自行管理;
第十五条 协会定期将会费收支情况向会员通报.
第五章 日常活动及比赛组织
第十六条 协会按照实际情况定期组织训练和比赛,每周三18:30——20:30组织集体活动一次,每周末组织训练或比赛一次,活动场地为大学生活动中心多功能厅,训练服装、比赛联谊活动由篮协理事会统一协调,推进篮球运动在我校的广泛开展.第十七条 按照校工会安排每年组织一次教职工篮球比赛.
第十八条 不定期与其他院校篮球协会间进行联系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