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滨州医学院教职工乒乓球协会(以下简称本会)是在校工会领导下,由教职工中乒乓球爱好者组成的群众性体育社团组织。
第二条 本会宗旨是团结、组织全校教职工乒乓球爱好者,推动学校乒乓球运动的普及和技术水平的提高,锻炼身体,增强体质,丰富和活跃业余文化生活,倡导积极健康人生,促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构建和谐校园。
第三条 本会定名为滨州医学院教职工乒乓球协会,简称“滨医乒协”。
第二章任 务
第四条 本会的任务是根据校工会的政策和章程,统一组织协调全校乒乓球运动的开展。
第五条 本会的职责:
1.在校工会的领导下,承办学校教职工乒乓球比赛、师生联谊赛;组织好形式多样的协会内部交流赛;
2.做好本会会员发展及其思想教育工作;
3.加强对外联系与交流,增进友谊;
4.组织参加校外各项重要比赛,争取优异成绩,为学校争光;
5.开展乒乓球技术辅导,进一步提高教职工的乒乓球技术水平。
第三章会 员
第六条 入会条件:凡滨州医学院在册正式教职工,热爱乒乓球运动,并具有一定的基本技能,承认和拥护本会章程,均可申请入会,成为本会会员。
第七条 会员的入会程序:直接向本会提交申请,经批准后,即成为本会会员。
第八条 会员的权利:
1.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类比赛和培训的权利;
3.有代表本会组队参加乒乓球比赛的权利;
4.有权对本会的工作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及咨询;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九条 会员的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自觉维护本会名誉,遵守纪律,完成本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2.按时交纳会费;
3.自觉安排时间,坚持经常性的乒乓球锻炼,不断提高乒乓球技术水平;
4.积极参加各项比赛活动,发扬拼搏精神,为学校争光;
5.代表学校参加比赛的队员,必须服从领队或教练的指挥和安排。
第四章组 织
第十条 本会设名誉会长、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总教练员,由校工会提名或会员选举产生,负责本协会日常活动的组织和安排。
第十一条 会长负责协会管理工作,带队参加比赛和对外联谊交流以及筹集社会赞助。秘书长协助会长负责协会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在本会领导下组成多支不同级别乒乓球代表队,球队每年视队员技术状况进行一次重组。本会设总教练一名,负责球队训练工作。
第十三条 协会下设秘书处、竞赛部、外联部等办事机构。
秘书处职责:
1.发展发动会员,上传下达,协调各部工作;
2.做好档案管理及记录工作;
3.负责协会的宣传工作;
4.协助秘书长管理各项财务预算和收支工作。
竞赛部职责:
1.负责协会内部比赛的组织工作;
2.负责协会承办的相关赛事的组织工作;
3.负责会员的日常训练工作;
外联部职责:
1.负责对外联络,联系活动。
2.负责对外宣传、募集校内外的赞助。
第五章经 费
第十四条 经费由校工会拨款和会员交纳的会费组成,并积极争取校内外相关单位赞助。
第十五条 经费主要用于购买运动服,训练、比赛用球和参加比赛的必要支出。经费统一由秘书处协助秘书长管理,秘书处须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纪录,每年向协会提交经费收支情况报告。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滨州医学院教职工乒乓球协会对该规定享有最终解释权。
第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