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 页 通知公告 双代会 组织机构 法规文件 女工园地 教工社团 教工风采 权益保障
当前位置: 首页   教工社团
 
滨州医学院摄影协会章程
2016-03-14 05:00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滨州医学院摄影协会(以下简称本会)是在校工会领导下,由教职工中摄影爱好者组成的群众社团组织。

第二条  本会宗旨是团结、组织全校教职工摄影爱好者,学习摄影知识,探索摄影艺术,开展摄影活动,进行摄影创作,丰富和活跃业余文化生活,倡导积极健康人生,促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构建和谐校园。

第三条  本会定名为滨州医学院摄影协会,简称“滨医影协”,英文为“BINZHOU MEDICAL UNIVERSITY PHOTOGRAPHY ASSOCIATION”,缩写为“BMUPA”。

第二章任  务

第四条  本会的任务是根据校工会的政策和章程,统一组织协调全校摄影活动的开展。

第五条  本会的职责:

1.团结广大师生员工,为全校摄影爱好者建立一个相互交流、学习的园地。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积极普及、推广摄影艺术,发展、壮大摄影队伍。

2.鼓励和组织摄影爱好者深入生活,开展摄影创作和摄影理论研究活动,对优秀的会员和摄影作品给予表彰。
    3.建设摄影艺术沙龙,筹办有关摄影展览,出版摄影画册,举办摄影赛事。
    4.积极支持广大师生员工业余摄影活动,组织、帮助、鼓励、引导摄影爱好者开展创作活动。
    5.建立、加强与校外摄影组织的联系,开展摄影艺术交流,发展友好合作关系。
    6.积极配合学校开展相关活动,充分发挥会员的专长和智慧,搞好图片报导和历史图片资料的征集、保存工作。
  

第三章会  员

第六条  入会条件:凡滨州医学院在册正式教职工,热爱摄影活动,并具有一定的基本技能,承认和拥护本会章程,均可申请入会,成为本会会员。

第七条  会员的入会程序:直接向本会提交申请,经批准后,即成为本会会员。

第八条  会员的权利:

1.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类比赛和培训的权利;

3.有代表本会组队参加摄影比赛的权利;

4.有权对本会的工作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及咨询;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九条  会员的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自觉维护本会名誉,遵守纪律,完成本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2.按时交纳会费;

3.自觉安排时间,坚持经常性的摄影训练,不断提高摄影技术水平;

4.积极参加各项比赛活动,为学校争光;

5.代表学校参加比赛的队员,必须服从领队或教练的指挥和安排。

第四章组  织

第十条  本会设会长、秘书长,由校工会提名或会员选举产生,负责本协会日常活动的组织和安排。

第十一条  会长负责协会管理工作,带队参加比赛和对外联谊交流以及筹集社会赞助。秘书长协助会长负责协会日常工作。

第五章经  费

第十二条  本会经费来源为学校及校工会支持、社会赞助、科技咨询、会员会费和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三条  经费支出:召开会议、举办展览、学术交流、奖励及劳务。经费统一由秘书长管理,秘书长须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纪录,每年向协会提交经费收支情况报告。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滨州医学院摄影协会对该规定享有最终解释权。

第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关闭窗口
领导信箱 | 网站地图 |

通讯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346号 邮编:264003 联系电话:0535-6913127 Email:bygh8251@163.com

滨州医学院工会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