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医学院2013年春季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发布者:工会(妇委会)发布时间:2013-05-07浏览次数:51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教职员工、学生的身心健康水平,推进我校全民健身运动的进一步开展,吸引全校教职员工、学生走向操场、走进大自然、走到阳光下,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培养良好的体育习惯,增强体质,提高身心健康水平,增进友谊,加强相互交流与合作,建设和谐校园,经研究决定举行二〇一三年春季田径运动会,规程如下:

一、比赛名称

    滨州医学院2013年春季田径运动会

二、主办单位

    滨州医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三、协办单位

    滨州医学院各部门、单位、院(系)

四、承办单位

    滨州医学院医学人文学院体育教研室

五、参赛单位及竞赛分组

(一)学生:

1、参赛单位:

  以学院为单位组队,即基础学院一队、基础学院二队、基础学院三队、基础学院四队、基础学院五队、基础学院六队;口腔学院;护理学院;医学人文学院;药学院;中西医结合学院;卫生管理学院;特教学院。

2、分组:(1)分男子组、女子组;

         (2)伤残学生男子组、女子组;

         (3)视障学生男子组、女子组.

(二)教工:

1、参赛单位:以部、处、学院为单位组队,即校部机关(行政),教务、图书,总务处,基础学院、口腔学院,护理学院,医学人文学院,药学院,中西医结合学院,卫生管理学院,特教学院。

2、分组:

   (1)男、女甲组,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男、女乙组,36—45周岁,含45周岁(1977年12月31日—1968年

1月1日出生)。

   (3)男、女丙组,46周岁以上(1967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六、比赛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3年5月24日—25日

    地点:烟台体育公园(主体育场、田赛训练场地)

七、运动员参赛资格

    凡我校正式教职员工和正式注册的学生且身体健康者均可报名参赛。

八、报名与报名时间

  (一)运动员每人限报2项,每项限报4接力除外,全能运动员只能兼报接力。伤残、视障学生每人限报2各代表队报联络员1人及联系电话

  (二)教工男、女丙组运动员每人限报2项,每项人数不限

  (三)裁判员限报一项,接力除外。

  (四)各代表队于513日前将电子报名单(空白电子报名单附后,文件名请用×××队运动会报名,如:基础学院二队运动会报名)报至体育教研室电子邮箱, 逾期报名,视为放弃。

  (五)各学生代表队请于518日前将入场式解说词一份交宣传部(A4纸4号字打印,限200字以内)。

九、比赛项目

   (一)学生男子组(15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铅球、铁饼、标枪、跳高、跳远、三级跳远、五项全能(跳远、标枪、200米、铁饼、1500米)。

   (二)学生女子组(14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铅球、铁饼、标枪、跳高、跳远、三项全能(100米、铅球、跳高)。

  (三)伤残学生男、女生(4项):100米、跳远、铅球、标枪。

  (四)视障学生男、女(2项):立定跳远、铅球、跳绳。

  (五)教工男、女甲组(8项):

   100米、200米、400米、4×100米接力、铅球、标枪、跳高、跳远。

  (六)教工男、女乙组(7项):

   100米、200米、4×100米接力、铅球、标枪、跳高、跳远。

  (七)教工男、女丙组(5项):

   60米托球跑、60米抱球跑、60米钓鱼跑、铅球、标枪。

  (八)领导趣味接力赛

   要求:各代表队处级以上领导参加,每队4人(含1名为女队员)。

   规则:第一人将甲地的三个篮球运送到乙地的球框内返回甲地与第二名队员击掌后,第二名队员徒手到乙地将三个篮球运回交给第三名队员,第三名队员将甲的三个篮球运送到乙地的球框内返回甲地与第四名队员击掌后,第四名队员徒手到乙地将三个篮球运回放入球框,用时少的队为胜。

十、录取名次与计分办法

  (一)学生个人名次录取前8名,分别按9、7、6、5、4、3、2、1计分;教工个人名次录取前6名,分别按7、5、4、3、2、1计分,不足六名减一录取。

  (二)特教学院只计个人名次,录取前3名。

  (三)接力项目、全能项目、破院纪录者加倍计分。

  (四)学生团体录取前八名,教工团体录取前六名,如遇积分相等,则以破记录多者名次列前,如再相等则以获得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依次类推。

  (五)教工每弃权一项,扣该代表队团体总分5分。

  (六)教工在报名单相应位置上填写运动员出生年月(备查)。

  (七)每项报名不足三人不予编排。

十一、奖  励

  (一)学生各项前八名予以奖励;教工前六名予以奖励。

  (二)特教学院前三名予以奖励。

  (三)学生团体前八名予以奖励;教工团体前三名予以奖励。破校纪录者发破纪录奖。

  (四)学生组设最佳组织奖三名;优秀运动员奖(各代表队男、女各一名);特别奉献奖三名(评比条件附后)。

十二、为维护比赛的严肃和公正,运动员备学生证,不得冒名顶替参加比赛,受伤运动员不得替换,一经发现立即取消个人名次,扣除该代表队团体总分20分,并在大会通报批评。

 

十三、其  它

  (一)采用最新田径竞赛规则

  (二)本规程解释权归体育运动委员会。

  (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6913207(办公室)      6913475(器材室)

电子邮箱:ty3207@126.com

                      

 

 滨州医学院体育运动委员

  二○一三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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